
公告日期:2021-06-30
山西证券
关于宁夏亘峰嘉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山西证券作为宁夏亘峰嘉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否履
序号 风险事项类别
行信息披露义务
1 重大亏损或损失 是
2 涉及重大未决诉讼仲裁 是
3 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 是
4 公司股份被质押、司法冻结、司法拍卖等相关风险 是
5 公司其他可能导致丧失持续经营能力的风险 是
6 其他与定期报告相关风险事项 是
7 其他与定期报告相关风险事项 不适用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重大亏损或损失
根据亘峰嘉能 2020 年年度报告和审计报告,亘峰嘉能 2020 年度发生大额亏
损,归属母公司净亏损金额达 4,563.46 万元。
2、涉及重大未决诉讼仲裁
关于航天长城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亘峰嘉能、宁夏亘峰环保能源供应链
管理有限公司、郝宝玉、罗维奇的环境服务合同纠纷,该案件于 2021 年 6 月 15
日开庭审理,亘峰嘉能将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披露相关信息。详见亘峰嘉能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 在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涉及诉讼公告(补发)(公告编号:2021-030)。
3、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
亘峰嘉能因多起诉讼案件纠纷,导致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具体详见公
司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在全国股转系统披露的《关于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的
公告(补发)》(公告编号:2021-032)。
4、公司股份被质押、司法冻结、司法拍卖等相关风险
亘峰嘉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郝宝玉持有公司股份 49,925,000 股被司法
冻结,占公司总股本 62.64%。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在全国股转
系统披露的《股权司法冻结的公告(补发)》(公告编号:2020-031)。
5、公司其他可能导致丧失持续经营能力的风险
根据亘峰嘉能 2020 年年度报告和审计报告,亘峰嘉能及实际控制人郝宝玉因涉及大量诉讼事项,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实际控制人郝宝玉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4,992.50 万股,占总股本的比例 62.64%)被司法冻结,资产负债表日后主要经营活动受重大影响。
6、其他与定期报告相关风险事项
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第十八条 挂牌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披露前及时向主办券商提供下列文件:(一)定期报告全文;(二)审计报告(如适用);(三)董事会、监事会决议及其公告文稿;(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书面确认意见及监事会的书面审核意见;(五)按照全国股转公司要求制作的定期报告和财务数据的电子文件;(六)全国股转公司及主办券商要求的其他文件。”在督导亘峰嘉能进行 2020 年年报披露的工作中,由于亘峰嘉能未能及时向主办券商提交定期报告所涉及的全部文件,主办券商未能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信息披露相关规定的要求对挂牌公司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事前审查。
7、其他与定期报告相关风险事项
亘峰嘉能 2020 年度审计报告的意见类型为无法表示意见。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第二十三条:“挂牌公司年度报告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全国股转公司对股票交易实行风险警示,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加注标识并公告:(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因此亘峰嘉能股票转让将被实行风险警示,公司证券
简称前将加注 ST 标识。
二、 对公司的影响
如亘峰嘉能后续持续亏损,可能对亘峰嘉能的持续经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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