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鹏电气: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春鹏彩虹智能电气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权质押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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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8-14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春鹏彩虹智能电气股份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权质押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或“海通证券”)系山东春鹏彩虹智能电气股份公司(证券简称:春鹏电气,证券代码:837876,以下简称“春鹏电气”或“公司”)的主办券商。
段宗鹏持有春鹏电气3,5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78%,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春鹏电气《公开转让说明书》、《2016年年度报告》、《2017年年度报告》,2016年2月3日,公司与自然人马山清签订了《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借款金额为1,500.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16年2月3日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段宗鹏以其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3,500万股为该笔借款提供质押担保。截止《2017年年度报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偿还上述借款及利息,段宗鹏的股权质押担保尚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但是如果发生质权人行权的情形,公司存在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的风险。
主办券商提示投资者:如果发生质权人行权的情形,可能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主办券商特别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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