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3-21 17:18:42 股吧网页版
博芳环保: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3-21


证券代码:837879 证券简称:博芳环保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广东博芳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3 月 21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大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杨宇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8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7,154,87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62%。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治理规则,结合公司经营业务活动发展需要,公司对 2025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公司关联交易的进行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对公司、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
平台披露《关于预计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68,803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杨宇、马艳芳、广州太古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 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对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

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
平台发布的《广东博芳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 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47,154,87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
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议案内容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广东博芳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换届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 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监事会工作正常运行,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提名张德、李旭艳为第 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以上两位监事候选人均为续任监事。与公 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三 年,自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监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对监 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情形。

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
平台发布的《广东博芳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换届公告》。
2. 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

得票数占出席会

议案

议案名称 得票数 议有效表决权的 是否当选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