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0
证券代码:837880 证券简称:盛来科技 主办券商:粤开证券
广州市盛来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全文以“股东大会”表述的内容 统一修改为“股东会”表述
全文以“法律、行政法规”表述的内容 统一修改为“法律法规”表述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制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订本章程。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
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广州市盛来科技服务股份有限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 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 称“公司”)。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在
公司。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
营 业 执 照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91440106562253122U。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广州市盛来科 第五条 公司住所:广州市黄埔区枝山
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路 13 号 C 栋 601 房(部位:三十七)邮
公司住所:广州市黄埔区枝山路 13 号 政编码:510760
C 栋 601 房(部位:三十七);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
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
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
代表人。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对公司、股东、董 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力。股东可以依据本章程起诉公司;公 束力。
司可以依据本章程起诉股东、董事、监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 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可以依据本章程起诉股东;股东可以依 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据本章程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总经 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 指公司的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会秘书。 信息披露负责人。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 第十六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
式。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按其 式。
所持股份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书面
凭证。
第十四条 公司发行的所有股份均为记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名式普通股,同一种类的股份,同股同 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
权、同股同利。 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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