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2
证券代码:837881 证券简称:览众科技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深圳市览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章程全文“股东大会” 章程全文“股东会”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
事或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经理辞任的,
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
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 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 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 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 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
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 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
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 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事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
第十八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 第十八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 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 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为他人取得本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公司或者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任何资
助,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规定情形的除外.
第二十五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 第二十五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
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 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 变动情况,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25%。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 司股份总数的25%。上述人员离职后半
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
公司股份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份。
统转让期间,股东所持股份只能通过全 公司股份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转让。 统转让期间,股东所持股份只能通过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转让。
第二十六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第二十六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 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 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 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 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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