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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08-08 19:08:19 股吧网页版
利和萃取: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扩产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08-08



证券代码:837885 证券简称:利和萃取 主办券商:渤海证券

青岛利和萃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扩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青岛利和萃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利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和生物”)根据董事会制定的业务整合及战略布局优化规划,拟在重点产品领域建设“利和生物年产 5,000 吨健康食品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整个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全球总部及研发中心、植物萃取分离自动化车间、生物科技健康产品研发生产基地等。项目预计投资总额约 50,000 万元,分为三期进行建设。项目一期投资约 10,700 万元,建设周期 12 个月左右,预计项目一期土地投入约 1,200 万元左右(具体以当地招拍挂及签署的土地出让合同结果为准),预期项目一期设备投入约 2,500 万元左右(具体以签署的设备购置合同结果为准),其余主要为项目建设成本及配套成本及项目运营配套流动资金等;预计项目二期土地投入约800万元左右(具体以当地招拍挂及签署的土地出让合同结果为准)。

为此公司计划将利和生物的注册资本从2,000万元提高到4,000万元,并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上述项目相关手续。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务指引》及《挂牌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务问答》第一条等相关规定:“挂牌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增资、新设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挂牌公司购买用于生产经营的土地使用权、房产达到《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的标准,应当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挂牌公司出售土地使用权、房产以及购买或出售生产设备,若达到《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的标准,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投资为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且主要用于购买生产经营的土地使用权、建设生产经营用房屋、购置生产设备及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流

动资金等。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 14,011.34

万元,净资产 9,985.16 万元,因此上述购买生产设备金额尚未达到《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的标准,因此本次投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项目需发改、环保、国土、建设、规划、工商等一系列政府部门审批,项目尚存审批方面的不确定性。

(六)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二、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 对现有公司增资

1、出资方式

本次增资的出资方式为:现金。

本次增资的出资说明

本次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利和生物增资,将使用公司自有资金出资。项目建设资金部分来自自有资金,部分来自信贷融资。

2、增资情况说明

本次增资前,利和生物注册资本 2000 万元整,公司持有利和生物

100%股权;本次增资完成后,注册资本变更为 4,000 万元,公司持股比例不变。

(二) 投资项目的具体内容

根据董事会制定的业务整合及战略布局优化规划,拟在重点产品领域建设“利和生物年产 5,000 吨健康食品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全球总部及研发中心、植物萃取分离自动化车间、生物科技健康产品研发生产基地等。项目预计投资总额 50,000 万元,分为三期进行建设。项目一期投资约 10,700 万元,建设周期 12 个月左右,预计项目一期土地投入约 1,200 万元左右(具体以当地招拍挂及签署的土地出让合同结果为准),预期项目一期设备投入约 2,500万元左右(具体以签署的设备购置合同结果为准),其余主要为项目建设成本及配套成本及项目运营配套流动资金等;预计项目二期土地投入约 800 万元左右(具体以当地招拍挂及签署的土地出让合同结果为准)。

三、 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拟将全资子公司利和生物的注册资本增加到人民币4,000.00 万元,即利和生物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0.00 万元整。本次增资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 2,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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