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9-08-08 19:14:15 股吧网页版
利和萃取:关于为公司贷款提供反担保的公告(2)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08-08


证券代码:837885 证券简称:利和萃取 主办券商:渤海证券
青岛利和萃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贷款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基本情况

青岛利和萃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在公司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向青岛银行科技支行申请 5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借款期限壹年。青岛高创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创担保”)作为担保人,为本次贷款提供了一般保证担保,公司股东王斌及其配偶、张永昌及其配偶为本次贷款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公司以自有设备和知识产权向高创担保提供了反担保。公司同意授权董事张永昌先生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全权代表公司办理各项手续的签批工作和签署股东大会批准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二)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 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为高创担保提供反担保事项已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向银行贷款,公司关联方为公司贷款提供担保事项已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适用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青岛高创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住所:青岛市市南区宁夏路 288 号市南软件园 5 号楼 1 层 E 区
注册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宁夏路 288 号市南软件园 5 号楼 1 层 E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万钧

主营业务:一、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二、诉讼保全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履约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三、按照监管规定,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 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12/12/19

2、被担保人信用状况

其它情况:因涉及被提供反担保公司青岛高创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商业秘密,对方要求财务信息保密。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方式:保证担保

(二)范围:主债权及其利息、罚金、诉讼费、执行费等。
(三)期限:自反担保的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高创担保代偿后两年。

(四)担保金额:人民币 500 万元。

公司以自有设备和知识产权向高创担保提供反担保,具体条款以各方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 董事会意见
(一) 担保原因

由于公司业务扩张,经营发展所需流动资金增加,公司通过反担保的方式对本公司向商业银行贷款提供支持,有利于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公司运营能力。
(二) 担保事项的利益与风险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贷款及反担保是公司业务发展及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从公司整体规划出发,公司向商业银行借款进行业务扩张有利于实现公司战略目标,财务风险可控。本次反担保未损害本公
司及股东利益。因此,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为高创担保提供反担保。(三)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通过反担保的方式对本公司向商业银行贷款提供支持,有利于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公司运营能力。
五、 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项目 金额/元 比例

对外担保累计金额 42,000,000.00 42.06%

逾期担保累计金额 - -


超过本身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的担保金额 - -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金额 - -

其中,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2.06%。

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为 0.00 元,因担保被判决败诉可能承担的损失金额为 0.00 元。
六、 备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