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2-13
公告编号:2020-005
证券代码:837885 证券简称:利和萃取 主办券商:渤海证券
青岛利和萃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0 年申请贷款和综合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拟于 2020 年
度对外申请:
1、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1,000 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和综合授信;
2、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4,000 万元长期贷款授信额度,具体贷款
金额可以一次申请按需领取。同意根据贷款发放机构的要求,部分贷款和综合授信可由王斌、张永昌、黄柳、王振尧、樊鹏飞及上述人员的配偶、青岛利和丰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青岛利和聚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第三方担保公司或金融机构进行增信担保,并可根据贷款发放机构及担保机构要求,以公司及子公司的资产为公司及子公司贷款提供抵押、质押担保及反担保等。
本次流动资金贷款及综合授信额度增加,系综合考虑了公司来年发展所需资金及信贷申请审批周期后的慎重考虑以上审议的信贷和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以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和综合授信合同金额为准。授信的利息和费用、利率等条件由
公告编号:2020-005
本公司与贷款发放机构协商确定。
授权公司经营层在办理上述贷款和综合授信的过程中,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用公司资产为相关授信、贷款进行抵押、质押、保理等形式的担保。也可以在征得第三方同意的前提下,由包括公司控股股东、董监高在内的第三方为公司办理贷款及授信提供担保(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担保、财产抵押、质押等担保方式),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授权公司董事办理相关手续,授权公司董事张永昌先生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全权代表公司办理各项授信手续的签批工作和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 1 年内有效。
二、 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0 年 2 月 11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
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公司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和综合授信及长期贷款额度,并由公司及子公司在获批额度内以自有资产为前述贷款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和反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和综合授信、长期贷款需相关贷款发放机构、担保公司内部审批通过,不存在需经其他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公告编号:2020-005
三、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必要性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申请贷款及综合授信额度是基于公司业务扩张,经营发展所需流动资金增加、信贷成本优化等多维度因素,通过贷款方式为自身发展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对公司日常性经营产生积极的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 备查文件目录
(一)《青岛利和萃取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二)《青岛利和萃取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青岛利和萃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2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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