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5-29
证券代码:837885 证券简称:利和萃取 主办券商:渤海证券
青岛利和萃取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青岛利和萃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和萃取”或“公司”)为有效激励公司管理层,吸引和保留优秀人才,提升公司凝聚力,增强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快速的发展,确保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了《青岛利和萃取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制定股权激励计划的基本原则
本次股权激励方案本着合法合规、自愿参与、股东利益、公司利益与员工利益有机结合、激励与制约相结合的原则。
二、股权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
1、股东大会作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审议、批准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变更和终止;
2、公司董事会是股权激励计划的执行管理机构,负责拟定和
修订股权激励计划;
3、公司监事会是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监督机构,负责核实激励对象名单,并对方案的实施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进行监督。
三、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经公司董事会提名的部分管理层。
四、股权激励的载体及实现方式
1、载体:青岛利和丰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利和丰投资”)。
2、激励实现方式:激励对象通过受让利和丰投资普通合伙人王斌先生持有的利和丰投资的出资份额,从而间接持有一定数量的公司股票。
五、本次股权激励实施具体方案
1、激励价格:本次股权激励的价格为人民币【1.73】元/份额。上述认购价格系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等,经公司与股权激励对象协商确定。
2、激励数量:本次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利和丰投资的出资份额为【692,542】元。
3、资金来源:由激励对象以其个人拥有的合法资金向利和丰
投资的普通合伙人王斌先生支付转让款。公司不为激励对象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也不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4、股份支付费用测算:
本次股权激励的价格1.73元/份额对应到利和萃取出资份额的价格约为4.5519元/股,经与最近已经完成的一次定向增发的价格10元/股的差异计算,本次股权激励预计涉及股份支付金额约为143.3960万元。
六、激励出资的分配方案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间接持 折算利
激励对 受让利和丰投 受让利和丰投资 有利和 和萃取
象 职务 资的出资份额 的出资比例(%) 萃取股 出资股
(份) 份比例 份额
(%) (元)
黄柳 董事会秘书、 345,342 17.2671% 0.5050% 131,250
财务负责人
迟学杰 销售总监 86,800 4.3400% 0.1269% 32,989
赵楠 研发总监 86,800 4.3400% 0.1269% 32,989
张立华 生产总监 86,800 4.3400% 0.1269% 32,989
孙西丽 质控总监 86,800 4.3400% 0.1269% 32,989
注: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造成。
七、激励对象的权利和义务
1、激励对象的权利
(1) 激励对象行权后可以拥有利和丰投资的利润分配权。
2、激励对象的义务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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