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12-21
公告编号:2018-079
证券代码:837885 证券简称:利和萃取 主办券商:渤海证券
青岛利和萃取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股权质押概述
(一) 基本情况
公司股东王斌质押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3.85%。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1,000,0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8年12月19日起至2019年12月11日止。质押股份用于为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人民币壹仟万元贷款提供反担保,质押权人为青岛融资担保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担保中心”),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公司股东张永昌质押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3.85%。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1,000,0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8年12月19日起至2019年12月11日止。质押股份用于为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人民币壹仟万元贷款提供反担保,质押权人为青岛担保中心,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公告编号:2018-079
此外,为获得国家开发银行人民币壹仟万元贷款,青岛市企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企发投资”)按照国家开发银行给公司批复贷款金额的10%(即人民币壹佰万元整),向青岛担保中心提供保证担保。公司以现金¥1,0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万元整)向企发投资设定质押为企发投资提供担保。
(二) 本次股权质押对公司的影响
所涉及的股份是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份。
包括本次质押股份在内,如果全部在质股份被行权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股权质押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贷款提供质押担保,未收取任何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 股权质押所涉股东情况
股东姓名(名称):王斌
是否为控股股东:否
公司任职(如有):董事长
所持股份总数及占比:3,253,299、12.52%
股份限售情况:2,439,975、9.39%
累计质押股数及占比(包括本次):1,000,000、3.85%
曾经股权质押情况(如适用)
无。
股东姓名(名称):张永昌
公告编号:2018-079
是否为控股股东:否
公司任职(如有):董事、总经理
所持股份总数及占比:1,558,730、6.00%
股份限售情况:1,374,548、5.29%
累计质押股数及占比(包括本次):1,000,000、3.85%
曾经股权质押情况(如适用)
无。
三、 备查文件目录
(一)《质权合同》;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青岛利和萃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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