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7-30
公告编号:2021-050
证券代码:837892 证券简称:宏运通 主办券商:国都证券
德州宏运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德州宏运通国际物流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运通”)董事会对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0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 2020 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该议案
经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宏运通于 2020 年 10 月 30
日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报送了定向发行申请文件。经审查,全国股转公司于 2020年 11 月 3 日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对德州宏运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无异议的函》(股转系统函〔2020〕3443 号)。本次发行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格为 3.50 元/股,发行数量为 3,000,000 股,募集资金 10,500,000.00 元。募集资金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年4月14日出具的中喜验字(2021)
公告编号:2021-050
第 00024 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针对 2020 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河支行(下称“威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业务规则的规定,《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有关规定,公司在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河支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账户仅用于存储、管理股票发行的募集资金。截至 2021 年
4 月 12 日公司收到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 10,500,000 元,均存放在以
下募集资金专户:
户 名:德州宏运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河支行
账 号: 8179 4250 1421 0039 53
四、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止 2021 年 6 月 30 日,2020 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募集资金
公告编号:2021-050
使用用途及使用金额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总额 10,500,000.00
发行费用 -
募集资金净额 10,500,000.00
加:利息收入 2,323.01
公司汇入手续费 1,000.00
减:国内物流运费 3,249,819.29
采购费 7,250,180.71
手续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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