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1
公告编号:2025-028
证券代码:837893 证券简称:湖南煤业 主办券商:国海证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湖南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制度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湖南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湘煤股份”) 发展需要,
增强湘煤股份核心竞争力,强化湘煤股份内部控制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是董事会议事机构,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职
责是就公司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等相关事项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行使监事会有关职权。
第 三条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开展工作,不以董事
会名义作出任何决议。
第二章 机构
第四条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原则上由外部董事组成,
符合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专业要求的职工董事可以成为该委员会成员。委员、主任委员人选由董事长商有关董事后提出建议,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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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一般由熟悉财务金融或
者风险管控的外部董事担任。
第六条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
可以连选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湘煤股份董事职务,同时不再担任委员职务,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四条规定增补委员。
委员会委员可以在任期届满前向董事会提出辞职,其书面辞职报告中应当对辞职原因和需由董事会关注的事项进行必要说明。在董事会重新审议通过新的委员之前,提出辞职的委员仍应履行委员的职责。
第 七条 湘煤股份审计法务风控部是为委员会提供工作支持的职能部室。
主要职责是:
(一) 负责向委员会汇报相关工作;
(二) 应委员会的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提供有关书面资料和信息;
(三) 负责组织委员会会议;
(四) 列席委员会会议,负责会议记录、起草委员会审议意见;
(五) 反馈委员会提出的工作建议采纳情况;
(六) 组织委员会委员开展相关调研、检查、培训等;
(七) 委员会需要提供支持的其他各项工作。
第三章 工作职责
第八条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主要负责研究以下事项,并向董事会提出
建议或方案:
(一) 指导企业风险管理体系、内部控制体系、合规管理体系和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体系建设及督促其有效实施和监控评价;
(二) 督导内部审计制度的制订及实施,并对相关制度及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三) 向董事会提出公司风险策略建议;
(四) 全面监督评估公司存在的或潜在风险状况;
(五) 对公司重大决策、重大事件、重要业务流程的风险控制和管理工作进行研究,并提供建议;
(六) 审核企业的财务报告、审议企业的会计政策及其变动并向董事会提出意见;
(七) 审核年度审计计划和重点审计任务,经董事会批准后督促落实,研究重大审计结论和整改工作,推动审计成果运用;
(八) 评价审计内部机构工作成效;
(九) 向董事会提出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的建议,由省国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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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聘用或解聘的除外;
(十) 与外部审计机构保持良好沟通;
(十一) 检查公司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情况;
(十二) 检查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
(十三) 检查董事会授权运行情况;
(十四) 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经营管理行为进行监督及提出问责建议;
(十五) 督促公司整改落实审计、国资监管、专项监督检查等发现的问题;
(十六) 按规定督促落实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
(十七) 对所发现的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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