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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11 18:36:40 股吧网页版
湖南煤业:公司章程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11

湖南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 年 11 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2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3
第三章 股份......4
第四章 公司党委......7
第五章 股东和股东会......9
第六章 董事和董事会......24
第七章 高级管理人员......33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36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38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39
第十一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 43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43
第十三章 附则......4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湖南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全面贯彻落实“两个一以贯之”重要要求,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设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依法在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0000691805333X。

第三条 公司于2016年7月2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第四条 公司名称

公司全称:湖南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湘煤股份

英文名称:Hunan Coal Industry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长沙市天心区万家丽南路二段 1099 号。
第六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5000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的产生和变更依照《公司法》和湖南省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对公司、股东、党委委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安全总监。

第十三条 公司设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经济政策,以
原煤生产为主,积极发展煤炭洗选深加工,营造主业突出、经济效益好、安全有保障、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大型煤炭企业集团。

第十五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以自有合法资产开展煤炭开发相关的技术研发及项目投资(不得从事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短期财务性投资及面对特定对象开展受托资产管理等金融业务,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行票据、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矿产品销售;煤炭、电力经营的配套服务;能源与环保技术的开发、利用、技术转让、技术咨询、

技术服务;煤炭开采、销售(限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六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式。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

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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