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6-17
光大证券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云南祥云飞龙再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云南祥云飞龙再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生产经营 (被)申请破产或依法进入破产程序 是
(二) 风险事项情况
2024 年 6 月 6 日,大理州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理州工投”)
以云南祥云飞龙再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祥云飞龙”)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向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祥云飞龙进行重整。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依法通知了祥云飞龙,祥云飞龙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异议。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大理州工投对祥云飞龙享有合法债权,可以依法申请对祥云飞龙进行破产重整。祥云飞龙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同时祥云飞龙拥有核心技术、具备市场竞争力与规模化生产能力,虽目前陷入财务困境,但仍有重整价值,对其实施重整将更有利于保护债权人、债务人、出资人以及企业职工的共同利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二款、第三条、第七条第二款、第七十条第一款、第七十一条之规定,裁定受理云南祥云飞龙再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整申请。
其他信息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4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
息披露平台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可能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公司已于2024年6月14日收到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下达的正式裁定文书,裁定受理重整申请。若重整失败,公司存在可能被法院宣告破产的风险,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 17 条第十三项之规定,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挂牌。
三、 主办券商提示
虽然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重整申请,但重整事项依然存在不确定性,若重整失败,公司存在可能被法院宣告破产的风险,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挂牌。
主办券商在发现上述问题后,已协助挂牌公司申请停牌并披露破产重整的情况。主办券商后续将持续关注挂牌公司重整的进展情况,并敦促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主办券商亦将持续关注云南祥云飞龙再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业务和经营情况,督促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变更停牌事项申请表》
2、《民事裁定书》(2024 云 29 破申 2 号)
光大证券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6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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