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6-03-29
江苏苏银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主办券商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三月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公开转让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公开转让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对本公司股票公开转让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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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以下重大事项:
一、公司治理风险
公司于2015年10月10日由苏银科技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成立后,建立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完善了现代企业发展所需的内部控制体系。但由于股份公司设立时间较短,各项新制度未能有充分时间检验落实效果并强化执行力度。随着公司的快速发展,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对公司治理将会提出更高的要求。因此,公司未来经营中存在因内部管理不能够适应发展需要,从而影响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风险。
二、控制权变动的风险
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共计5名股东,其中2名法人股东、3名自然人股东。沈建梅为公司控股股东,同时胥志斌、沈建梅夫妇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公司自设立以来,沈建梅、胥志斌都曾担任公司管理层职务,公司的重大经营方针及人员调整一般由其夫妻二人首先提出总的思路和原则,然后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并加以实施。鉴于公司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后,沈建梅可能会按照相关业务规则进行股权转让,从而对公司的控制权结构和治理结构造成潜在影响。
三、实际控制人控制不当的风险
本次挂牌前,苏银传媒的实际控制人为胥志斌、沈建梅。虽然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但如果制度不能得到严格执行,公司实际控制人利用其控制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等方式对公司的人事任免、经营决策等进行控制,将可能损害本公司及本公司其他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公司的快速发展与管理能力不匹配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035,114.43元、19,286,356.94元。目前,公司的业务规模正在逐年扩大,处于高速成长期。公司规模的快速发展,将在业务拓展、市场推广、资源有效整合、研发能力和资本运作等方面对公司管理层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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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司的管理层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不能适应公司快速发展的现状,将可能制约公司的发展。
五、市场竞争风险
移动互联网营销作为朝阳产业,必然吸引众多产业参与者加盟,其中不乏资金、技术实力雄厚的互联网及IT行业巨头,该等企业将较为容易的打破行业壁垒,迅速形成竞争优势甚至改变竞争格局,瓜分市场份额。而对于创新型的移动互联网营销企业而言,行业巨头的不断冲击以及愈发激烈的市场竞争,将会给他们带来更为严峻的挑战。
六、商业模式风险
一般而言,对于移动互联网营销企业有庞大的用户基数自然可以变现商业模式,但是却仍不乏前期用户基数较大,后期缺乏应用创新而造成用户流失的案例。鉴于此,商业模式与盈利模式的设计与实现显得十分重要。与传统行业相比,移动互联网营销行业具有用户需求转换快、盈利模式创新多等特点。若公司未能随着用户需求转变而创新盈利模式,将可能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进而影响其长远发展。
七、业务区域集中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在立足江苏的同时积极开拓全国市场。如果公司未来的业务扩张达不到预期效果,同时未来江苏地区的企业减少对移动互联网营销的投入,或者江苏地区移动互联网营销市场的竞争加剧,或者移动互联网营销市场规模下降,而公司又无法采取有效应对措施的情况下,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八、技术风险
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技术更新换代周期越来越短。新技术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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