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1-19
公告编号:2022-002
证券代码:837899 证券简称:同华科技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1 月 18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2 年 1 月 16 日以电话和通讯方式
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喆
6. 会议列席人员:监事会成员、董事会秘书及其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6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6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出售控股子公司菏泽同华环保有限公司和单县同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2-002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经营需要及业务成长性情况,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营运资金需求,公司及公司股东北京东方同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华投资”)拟与受让方武汉十方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十方”)签订《单县餐厨垃圾项目股权转让协议》和《菏泽餐厨垃圾项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及同华投资分别将其持有的单县同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单县同华”)97%的股权和 3%的股权转让给武汉十方,公司及同华投资分别将其持有的菏泽同华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菏泽同华”)97%的股权和 3%的股权转让给武汉十方。
单县同华股权转让对价约为人民币贰仟伍佰万元(2500 万元),菏泽同华股权转让对价约为人民币叁仟万元(3000 万元)。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章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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