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华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议案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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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1-10
公告编号:2025-003
证券代码:837899 证券简称:同华科技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议案事
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度的要求,我们作为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相关文件进行了认真审阅,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对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并根据公司现今的业务状况,现同意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由原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北京东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 1 年。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提交公司董
公告编号:2025-003
事会审议,并同意将本次关于变更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有关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杜峰、王英兰
2025 年 1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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