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15
公告编号:2025-053
证券代码:837899 证券简称:同华科技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0 月 15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9 月 29 日以电话和通讯方式
发出
5.会议主持人:陈喆
6. 会议列席人员:监事会成员、董事会秘书及其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4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4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东方同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变更公司名称和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5-053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同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拟将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5000 万元减少至 3000 万元,减资方式为股东同比例减少认缴出资,减资后公司仍持有其 100%股权,公司的持股比例保持不变,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为支持子公司优化资本结构、提升资金使用效率,董事会审议批准本次减资、变更公司名称和相应修改公司章程事项,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
(www.neeq.com.cn)披露的《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减资、变更公司名称和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1 票。
反对/弃权原因:因受公司所属行业下行的影响,合作政府欠款导致公司回款不善,故导致公司经营未达预期,董事吕宁对本议案以弃权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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