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8-22
证券代码:837902 证券简称:广州欧科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广州欧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召开情况
(一) 召开情况
广州欧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2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二)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601万元。 2731.05万元。
第三十八条股东大会是公司的第三十八条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
资计划; 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
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
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
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
资本作出决议; 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
议; 议;
(十)修改本章程; (十)修改本章程;
(十一)审议批准本章程第三十(十一)审议批准本章程第三十
九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九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十二)审议批准公司在一年内(十二)审议批准公司在一年内单笔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单笔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累计超过公司最近一资产10%、累计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重大资产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置换、投资等事项;购买、出售、置换、投资等事项;(十三)审议每年度公司预计将(十三)审议每年度公司预计将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总金额;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总金额;(十四)审议实际执行中超过每(十四)审议实际执行中超过每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的部分中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的部分中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
上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上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日常性关联产绝对值10%以上的日常性关联
交易; 交易;
(十五)审议偶发性关联交易;(十五)审议偶发性关联交易;(十六)审议批准单笔贷款金额(十六)审议批准单笔贷款金额超过1000万、一年内累计贷款金超过1000万、一年内累计贷款金
额超过3000万元的事项; 额超过3000万元的事项;
(十七)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七)审议公司股权激励、融(十八)对回购本公司股份作出资、上市计划;
决议; (十八)对回购本公司股份作出
(十九)审议法律、行政法规、决议;
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十九)审议公司一次性购入与
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主营业务无关的资产超过人民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币30万或在非主营业务经营领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域一次性投资超过人民币30万
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的交易;
(二十)审议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或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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