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7-25
公告编号:2019-024
证券代码:837906 证券简称:森纵教育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森纵艾德(北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部分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撤销限制消费令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被出具限制消费令基本情况
森纵艾德(北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19 年 7 月 12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
台(www.neeq.com.cn)发布了《森纵艾德(北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
022),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蔺华,董事杨巍,监事邓茂华、戴婕被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出具限制消费令的相关情况进行了披露,具体情况如下:
限制消费对象:蔺华、杨巍、邓茂华、戴婕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蔺华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任职:蔺华在公司任职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杨巍任董事、邓茂华、戴婕任监事
执行法院:北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公告编号:2019-024
案号: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限制消费令((2019)京 0112 执5511 号);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限制消费令((2019)京 0112 执5498 号)。
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体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信息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二、解决进展及后续处理计划况
公司知悉蔺华、杨巍、邓茂华、戴婕被列入限制消费人员后,积极协调处理各方关系,并积极与申请人进行沟通解决。公司已于近日根据相关规定完成了向法院申请撤销上述限制消费令事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hixing.court.gov.cv/)的公示信息,结果显示,蔺华、杨巍、邓茂华、戴婕的限制消费令已不存在。
特此公告。
森纵艾德(北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7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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