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1
证券代码:837918 证券简称:力力惠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青岛力力惠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5 年 8 月 21 日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
东会审议通过。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青岛力力惠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制度
第一条 宗旨
为进一步规范青岛力力惠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监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青岛力力惠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监事会办公室
监事会设监事会办公室,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监事会主席兼任监事会办公室负责人。监事会主席可以要求公司相关其他人员协助其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第三条 监事会职权
监事会应当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行使下列职权: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二)检查公司财务;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四)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五)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
(六)向股东会提出提案;
(七)依照《公司法》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八)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四条 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会议的通知方式为:书面通知、邮寄、电话、传真、微信、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定期会议通知时限为:监事会召开前10日,临时会议通知时限为:监事会召开前3日;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微信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做出说明,并做好相应记录,在监事会召开时应当以书面方式进行确认。监事会会议议题应当事先拟定,并提供相应的决策材料。
第五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监事会在发出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之前应当充分征求各监事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监事会主席拟定。
第六条 临时会议的提议程序
监事提议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直接向监事会主席提交经提议监事签字的书面提议。书面提议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提议监事的姓名;
(二)提议理由或者提议所基于的客观事由;
(三)提议会议召开的时间或者时限、地点和方式;
(四)明确和具体的提案;
(五)提议监事的联系方式和提议日期等。
监事会主席收到监事的书面提议后2个工作日内,应当发出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通知。
第七条 会议的召集和主持
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
第八条 会议通知
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应当分别在会议召开前10日和3日,通过书面通知、邮寄、电话、传真、微信、短信、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通知全体监事。
情况紧急,可以随时通过电话、微信或者口头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第九条 会议通知的内容
会议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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