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3-12
公告编号:2020-005
青岛力力惠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二○年三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 1
第二章 公司宗旨和经营范围 ...... 2
第三章 股份 ...... 2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 5
第五章 董事会 ...... 17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24
第七章 监事会 ...... 25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28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 30
第十章 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 ...... 31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 ...... 32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 35
第十三章 附则 ...... 35
青岛力力惠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制定的有关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青岛力力惠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及其有关规定由青岛力力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方式为发起设立。
公司在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青岛力力惠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青岛莱西市水集街道办事处抚顺路 1 号。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 3000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公司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服务农业、利国惠民”,本着发展高效农业、繁荣地方经济的目的,坚持与客户共赢的经营方针,以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使投资各方获得满意的社会、经济利益。
第十二条 公司经营范围:海藻肥、复混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生物肥料、有机肥料、微生物菌剂、复合微生物肥料、土壤调理剂、中量元素肥料、掺混肥料、控/缓释肥料、水溶性肥料、复合肥料、稳定性复肥、脲醛缓释复肥、无机包裹型复肥生产及销售(化肥生产除外),尿素、磷酸二铵、钾肥的销售;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农机器械销售;农作物种植;农副产品加工、购销、储藏;普通货物仓储(不含危险品仓储);货物进出口;农业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根据自身发展能力和业务需要,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可调整经营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期间后,公司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集中登记存管。
第十四条 公司股票一律以股东姓名或单位记名。法人持有的股份,应记载法人名称,不得另立户名或以代表人姓名记名。公司依据证券登记机构提供的凭证建立股东名册,并指派公司董事会秘书进行管理。
第十五条 公司股票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