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1
证券代码:837925 证券简称:港渊科技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中山港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中山港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中山港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 之间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实现公司价值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各种方式的投资者关系活动,加强与
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了解和认同,实现公司和投资者利益最大
化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 公平性原则。公平、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
(二) 权益保障原则。充分保障投资者知情权等合法权益;
(三) 高效率、低成本原则。采用先进的沟通手段,努力提高沟通效果,
降低沟通成本;
(四) 合规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一) 树立尊重投资者及投资市场的管理理念,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
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二) 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和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
了解和认同;
(三) 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
(四) 提高公司透明度,改善公司治理结构。
(五) 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
第五条 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
映公司的实际状况,避免过度宣传可能给投资者造成的误导。
第六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时应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内部信息的保
密,避免和防止由此引发泄密及导致相关的内幕交易。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
第七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对象:
(一) 投资者;
(二) 证券分析师及行业分析师;
(三) 新闻媒体;
(四) 其他相关机构。
第八条 公司与投资者的沟通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一) 公告,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
(二) 股东会;
(三) 公司网站;
(四) 分析师会议和说明会;
(五) 一对一沟通;
(六) 邮寄资料;
(七) 电话咨询;
(八) 广告、宣传单或者其他宣传材料;
(九) 媒体采访和报道;
(十) 现场参观;
(十一) 路演。
第九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内容为,在遵循公开信息披露原则的前提
下,及时向投资者披露影响其决策的相关信息,主要包括:
(一) 公司的发展战略,包括公司的发展方向、发展规划、竞争战略和经
营方针等;
(二) 法定信息披露及其说明,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等;
(三) 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经营管理信息;
(四) 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公司的重大投资及其变化、资
产重组、收购兼并、对外合作、对外担保、重大合同、关联交易、重大诉讼或仲
裁、管理层变动以及大股东变化等信息;
(五) 企业文化建设;
(六) 公司的其他相关信息。
第三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及其职责
第十条 总经理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负责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公司
的投资者关系管理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
第十一条 公司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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