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1
证券代码:837925 证券简称:港渊科技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中山港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章程全文为“股东大会” 章程全文为“股东会”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司
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者经理担任。担
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的,
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
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
法定代表人。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
公司的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第十五条 公司的股本总数为 2000 万 第十五条 公司的股本总数为 2000 万
股,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 股,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
值,每股面值 1 元。 值,面额股每股金额为 1 元。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2000 万股, 第十七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为
均为普通股。 2000 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2000 万股,其他类别股 0 股。
第二十条 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 第二十条 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
载下列事项: 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各股东所持股份数; (二)各股东所认购的股份种类及股份
(三)各股东所持股票的编号; 数;
(四)各股东取得股份的日期。 (三)发行纸面形式的股票的,股票的编
号;
(四)各股东取得股份的日期。
第二十二条 公司发行新股,股东大会 第二十二条 公司发行新股,股东会应
应当对下列事项作出决议: 当对下列事项作出决议:
(一)新股种类及数额; (一)新股种类及数额;
(二)新股发行价格; (二)新股发行价格;
(三)新股发行的起止日期; (三)新股发行的起止日期;
(四)向原有股东发行新股的种类及数 (四)向原有股东发行新股的种类及数
额。 额。
(五)发行无面额股的,新股发行所得
股款计入注册资本的金额。
第二十四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 第二十四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
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
并; 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 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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