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05
公告编号:2025-006
证券代码:837936 证券简称:新乡滤器 主办券商:方正承销保荐
新乡市利菲尔特滤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换届基本情况
(一)董事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5年 3 月 5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安琪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24,080,596 股,占公司股本的 57.33%,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郑万江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5,898,3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14.04%,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闫道坤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4,500,6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10.72%,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王飞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900,000股,占公司股本的 2.14%,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翟芳芳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899,000股,占公司股本的 2.14%,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公告编号:2025-006
(二)非职工代表监事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5 年3 月 5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徐长松先生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4,50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10.71%,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张静女士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300,000股,占公司股本的 0.71%,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三)职工代表监事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2025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于 2025
年 3 月 5 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牛庆玲女士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任职期限三年,自2025年3月21日起生效。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本次换届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是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正常换届,对公司生产、经营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公告编号:2025-006
三、备查文件
(一)《新乡市利菲尔特滤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新乡市利菲尔特滤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三)《新乡市利菲尔特滤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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