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1
公告编号:2025-022
证券代码:837936 证券简称:新乡滤器 主办券商:方正承销保荐
新乡市利菲尔特滤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对外投资设立香港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市场需求状况,公司拟以自有资 金约 10 万美元在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投资新设全资子公司。
全资子公司的具体名称、注册地址、注册资本及经营范围均以香港相关政 府部门的最终注册登记结果为准。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并购重组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重大资
产重组》规定:“挂牌公司新设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或控 股子公司增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为新设全资子公司, 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对外投资设立香港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回避表决情况: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5-022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境外全资子公司事项尚需获得境外投资主管部门、商务 主管部门、国家外汇管理局等政府机关的备案或审批,以及在香港办理注册登 记等相关手续。拟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名称、注册地址、经营范围等相关事宜均 以当地核准机关登记为准。
(六)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七)投资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投资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八)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投资标的情况
(一)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利菲奥特(香港)滤器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九龍新蒲崗太子道東 704 號新時代工貿中心 2703 室 B10 房
主营业务:过滤设备、裂解设备、除尘设备、污水治理设备及海水淡化设备的贸易
各投资人的投资规模、方式和持股比例:
出资比例
出资额或投资
投资人名称 出资方式 或持股比 实缴金额
金额
例
新乡市利菲尔特滤器股
现金 10 万美元 100% 10 万美元
份有限公司
(二) 出资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方式为√现金 □资产 □股权 □其他具体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的现金来源为本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实物资产、无形资产、 股权出资等出资形式。
公告编号:2025-022
三、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对外投资为新设全资子公司,不涉及签署相关协议的情形。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是为了进一步开拓海外市场、提升公司产品在海外 市场的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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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