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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04-22 18:32:20 股吧网页版
云竹信息: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4-22


证券代码:837939 证券简称:云竹信息 主办券商:东方财富证券
北京九天云竹信息技术股份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0 年 4 月 2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完善
<北京九天云竹信息技术股份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北京九天云竹信息技术股份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关联交易活动,保证公司与各关联人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的合法性、公允性、合理性,确保公司各项业务通过必要的关联交易顺利地开展,保障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依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治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在确认和处理有关关联人之间关联关系与关联交易时,应遵循
并贯彻以下原则:

1、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

2、确定关联交易价格时,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以及等价有偿”的原
则,并以书面协议方式予以确定。

3、对于必须发生的关联交易,应切实履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

4、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原则。

5、必要时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或专业评估机构发表意见和报告的原则。

第三条 公司在处理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时,不得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关联交易和关联人

第四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
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交易:

1、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2、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

3、提供财务资助;

4、提供担保(反担保除外);

5、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6、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7、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8、债权、债务重组;

9、签订许可使用协议;

10、转让或者受让研究与开发项目;

11、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12、销售产品、商品;

13、提供或者接受劳务;

14、委托或者受托销售;

15、与关联人共同投资;

16、其他通过约定可能引致资源或者义务转移的事项。

第五条 本制度所指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六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1、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

2、由上述第 1 项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
人;

3、由本制度第七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由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4、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

5、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导致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法人。

第七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自然人,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1、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制度第六条第 1 项所列法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本条第 1、2 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年满 18
周岁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5、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导致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自然人。

第八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自然人,视同为公司的关联人:

因与公司或者其关联人签署协议或做出安排,在协议或者安排生效后,或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将具有本制度第六条或第七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第三章 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与披露

第一节 回避表决的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

第九条 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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