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1
证券代码:837950 证券简称:爱信股份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北京爱可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5 年 8 月 21 日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尚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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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爱可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障公司监事会依法独立行使监督 权,确保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北京爱可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制
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监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和
股东会赋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监督权,保障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及职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三条 监事会不干涉、不参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第二章 监事会组成
第四条 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分别由股东代表和公司职工
代表担任,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不得少于一名。
第五条 监事会设主席一名。
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第六条 监事每届任期三年。股东担任的监事由股东会选举或
更换,职工担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监事连选可以连任。
第七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不得担任公司监事。
第八条 监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公司章程有关董
事辞职的规定,适用于监事。
第三章 监事会职权
第九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 检查公司财务;
(二)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
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 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
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
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
(五) 向股东会提出提案;
(六) 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
诉讼;
(七) 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
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条 监事应当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
质询或者建议。
第十一条 监事会对公司的投资、财产处置、收购兼并、关联
交易、合并分立等事项,董事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尽职情况等事项进行监督,并向股东会提交专项报告。
当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有重大失职行为或损害公司利益时,监事会应当要求其予以纠正,必要时可向股东会或董事会提出罢免或解聘的提议。股东会、董事会应就监事会的提议进行讨论和
表决。
第十二条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进行监督,确保公司
执行有效的内部监控措施以防止可能面临的风险。
第四章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十三条 监事会每 6 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
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定期监事会会议通知时间为会议召开前 10日。 临时监事会会议通知一般会议召开前 3 日,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第十四条 监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举行会议的日期、
地点和会议期限,事由及议题,发出通知的日期。
第十五条 监事会会议应由监事会主席召集,监事本人出席。
监事会会议在至少二分之一以上监事会成员出席时,方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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