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2
公告编号:2025-026
证券代码:837955 证券简称:厚大股份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北京厚大轩成教育科技股份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经于 2025 年 8 月 21 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北京厚大轩成教育科技股份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厚大轩成教育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
义务人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加强信息披露监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治理规则”)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北京厚大轩成教育科技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治理规则》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股转系统”)
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拟披露的信息存在《治理规则》及股转系统其他相关业务规则中规定的
可暂缓、豁免披露情形的,由公司自行审慎判断,并接受股转系统对有关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事后监管。
公告编号:2025-026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适用情形
第五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保密商务信息、商业敏感信息
(以下简称“商业秘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尚未公开或者泄露的,可以暂缓或者豁免披露:
(一)属于核心技术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的;
(二)属于公司自身经营信息,客户、供应商等他人经营信息,披露后可能侵犯公司、
他人商业秘密或者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
(三)披露后可能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属于国家秘密或者其他
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下简称“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
第七条 本制度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国家有关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及部门规
章规定的,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信息。
本制度所称的“国家秘密”,是指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规定的,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信息。
第八条 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相关信息尚未泄露;
(二)有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已书面承诺保密;
(三)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未发生异常波动。
第三章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披露的内部管理程序
第九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
止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信息泄露,不得随意扩大暂缓、豁免事项的范围,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豁免程序,规避应当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十条 董事会秘书在董事会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和协调信息披露暂缓和豁免事务,公
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是暂缓与豁免信息披露的日常工作部门。公司各业务部门或子公司发生本制度所述的暂缓、豁免披露的事项时,相关业务部门或子公司应在第一时间填写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项登记审批表并附相关事项资料和有关知情人签署的保密承诺,提交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审核,并报公司董事长审批。
暂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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