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8
公告编号:2025-037
证券代码:837961 证券简称:国瑞智能 主办券商:国盛证券
湖北国瑞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业务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公司部分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治理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无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湖北国瑞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理财产品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湖北国瑞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的投资理财管理,提高资金运作效率,防范投资理财决策和执行过程中的相关风险,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和公司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下属各控股子公司的投资理财行为视同本公司的行为,本制度
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各控股子公司的投资理财管理。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投资理财是指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一年以内(含
一年)保本型理财产品的短期财务投资行为。
公告编号:2025-037
本制度不适用于公司《风险投资管理制度》规定的风险投资行为。
第四条 投资理财的原则。
(一)公司的投资理财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
(二)公司的投资理财应当谨慎、强化风险控制、合理评估效益;
(三)公司的投资理财必须与资产结构相适应,规模适度,量力而行,不得影响自身主营业务的正常运行。
第五条 公司投资理财的资金来源原则上应为公司自有资金。公司应严格控
制理财的资金规模,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还应遵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 投资理财的决策和管理
第六条 为加强投资理财决策管理,提高投资理财决策效率,按以下规定执
行:
(一)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 20%以下的单项委托理财事项,由经营管理层批准;
(二)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 30%的单项委托理财事项,由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三)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 30%以上的单项委托理财事项,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方可实施。
第七条 公司应当在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的理财额度内进行投资理财。
在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有效期限内,累计投资理财余额不得超过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的理财额度。
第八条 公司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得进行投资理
财。
第九条 公司财务部负责投资理财的运作和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投资理财
的调研、洽谈、评估,确定具体的投资配置策略、理财品种,执行具体操作事宜。
第十条 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投资理财的审计与监督,每个会计年度末应对所
有投资理财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理财产品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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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董事会报告。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对投资理财严格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章 投资理财的审批程序与实施管理
第十二条 公司进行投资理财应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由公司财务部拟定的理财方案后提交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
(二)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后,财务部将理财方案按本制度规定的权限与程序提交公司管理层、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审议批准;
(三)公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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