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08-10
公告编号:2017-023
证券代码:837968 证券简称:康韵生物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杭州康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新增临时议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通知情况
杭州康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
年8月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并于2017年8月3日在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了《杭州康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17-020),定于2017年8月21日上午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8月15日。
二、新增临时议案情况
公司股东、总经理仲亮先生持有公司16.57%的股份,于2017年
8月10日向董事会提交《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三方资
金监管协议>》的临时议案并提议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
议案,该议案已经2017年8月3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17-023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根据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公司董事会认为股东仲亮先生具备提交临时议案的资格,提案时间及程序均符合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作为临时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股东大会审议。 除此之外,股东大会其他事项均保持不变。
四、调整后的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提名焦亮、沃欣、王莹等12人为公司核心员
工》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杭州康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
(三)、审议《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四)、审议《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有关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五)、审议《关于制定<杭州康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六)、审议《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三方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公告编号:2017-023
五、备查文件目录
《杭州康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股东仲亮就增加临时议案的提议函》
特此公告。
杭州康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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