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1-03
公告编号:2018-002
证券代码:837972 证券简称:乐恒动力 主办券商:方正证券
浙江乐恒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公司原审计机构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其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表现出较好的执业能力及尽职尽责的工作精神。公司董事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团队所做的辛勤努力表示衷心感谢。根据公司发展需要,进一步推进公司财务工作的规范性,经公司综合评议并研究决定,不再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现拟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二、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情况
2018年1月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新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公告编号:2018-002
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营业执照:91110108590611484C
执行事务合伙人:胡咏华,吴卫星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04室
合伙期限:2012年3月6日至2112年3月5日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财务部和中国证监会批准的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审计资格。证书序号:000418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专业执业团队和众多上市及大型企业的审计经验,可以胜任公司财务审计工作,并能满足公司未来审计工作的需求。此次审计机构的更换不会影响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会损害公司及各股东的利益。
四、 备查文件目录
《浙江乐恒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浙江乐恒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18-002
董事会
2018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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