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7-16
浙江乐恒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7月15日
2.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余杭经济开发区胡桥村胡家角78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钱有恒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和表决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8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3,5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浙江乐恒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议案1.议案内容:
本次股票发行为确定对象的股票发行,公司拟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不超过2,666,666
融资额不超过9,999,997.50元(含9,999,997.50元)。发行对象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全部股份。具体股票发行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股票发行方案》(公告编号:2018-01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3,5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议案
1.议案内容: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的一切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拟订、签署与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文件、合同及其他申报、备案材料;
(2)本次股票发行工作上级主管部门所有批复文件手续的办理;
(3)本次股票发行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备案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新增股份登记工作;
(4)公司章程变更;
(5)本次股票发行完成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6)与相关中介机构签署合同并决定其专业服务费用;
(7)与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8)本次授权有效期为一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3,5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签署<浙江乐恒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
协议>的议案》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于2018年6月29日与杭州余杭经开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余杭经开”)签署了《浙江乐恒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余杭经开拟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不超过2,666,666股(含2,666,666股),每股价格3.75元,以上协议自公司与余杭经开签署,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本次股票发行方案、本协议之日起生效。认购协议主要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股票发行方案》(公告编号:2018-01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3,5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拟进行股票发行,公司注册资本、股份总数将发生变更,需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改,具体条款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股票发行完成后的相应情况进行修改并进行工商备案。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3,500,000股,占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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