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03
公告编号:2024-040
证券代码:837979 证券简称:噢易云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武汉噢易云计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及《武汉噢易云计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武汉噢易云计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拟变更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
意见
经审阅该议案及相关资料,我们认为:
1.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以及多年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4 年年度审计的工作需求。本次拟变更的会计师事务所是基于公司对于审计服务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请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2.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多年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且具有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 2024 年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变更年度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
公告编号:2024-040
们同意聘任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预计 2025 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军先生及其配偶为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经审阅该议案,我们认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对公司预计 2025 年度向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不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是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符合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促进公司的正常经营。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经过了我们的事前认可。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杨军先生及其配偶为公司提供担保属于公司单方受益行为,不涉及关联董事的回避表决,本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三、《关于预计公司 2025 年度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该议案,我们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为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将闲置的自有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预计公司 2025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该议案,我们认为: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进行担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计划,有利于缓解子公司资金需求,确保生产经营工作持续稳健开展。被担保人系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被担保人资信良好,未发生过逾期或借款无法偿还情形,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控制范围内,公司承诺将及时对子公司的运营管理及财务状况进行了解和跟踪。本次对外担保不会对公司的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持续经营能力和损益状况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4-040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特此公告。
武汉噢易云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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