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5
证券代码:837986 证券简称:金锁安防 主办券商:国联民生承销保荐
河北金锁安防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12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
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河北金锁安防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河北金锁安防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行为,保证
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河北金锁安防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
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第二章 股东会的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的召开和表决程序,包括通知、登记、提案的审议、投票、计票、表
决结果的宣布、会议决议的形成、会议记录及其签署、公告等内容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执行。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会职权不得通过授权形式由董事会或
其他机构或个人代为行使。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者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其他职权的,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
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授权原则,并明确授权的具体内容。股东会对其职权
范围内事宜作出决议后可授权董事会批准决定具体实施方案。
第五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重大事项审议职权:
(一) 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二) 审议批准董事会、监事会的报告;
(三)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五)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六)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七) 修改《公司章程》;
(八) 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九) 审议批准《公司章程》第四十八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十) 审议批准《公司章程》第四十九条规定的关联交易事项;
(十一) 审议批准《公司章程》第五十一条规定的重大交易事项;
(十二) 审议批准《公司章程》错误!未找到引用源。规定的财务资助事项;
(十三) 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四) 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十五) 议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或
者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 股东会的召集
第六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一)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最低人数或者《公司章程》规定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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