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6-14
公告编号:2024-018
证券代码:837989 证券简称:乐汇电商 主办券商:方正承销保荐
北京乐汇天成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借款基本情况
为促进北京乐汇天成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发展,补充经营用流动资金,公司拟向银行申请借款,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拟向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义支行申请陆佰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期限壹年,公司股东邓学良为此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公司拟向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义支行申请授信(包括但不限于综合授信、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贰佰万元人民币,期
限壹年,公司委托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对该笔授信进行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公司股东邓学良向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
反担保。
3、公司拟向中国银行北京商务区支行申请不超过叁佰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期限壹年,公司股东邓学良为此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邓学良为公司提供的上述担保、反担保均为无偿担保,公司无需支付任何
费用。上述具体内容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二、审议与表决情况
2024 年 6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向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义支行申请借款及授信 800 万
元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向中国银行北京商务区支行申请不超过 300 万元借款
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4-018
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均为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上述两个议案
均涉及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的无偿担保。《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第一百零五条规定: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等,可以免予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第四十三条规定:挂牌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治理相关规则免予关联交易审议的,可以免予按照关联交易披露。故该议案无需按照关联交易审议,关联董事邓学良、刘浦嶂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议案无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借款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借款是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求,有利于缓解公司资金压力,推动公司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北京乐汇天成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乐汇天成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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