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06
北京乐汇天成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草案)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1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2
第三章 股份...... 2
第一节 股份发行......2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3
第三节 股份转让......4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5
第一节 股东...... 5
第二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9
第三节 股东会的召集......13
第四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14
第五节 股东会的召开......15
第六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18
第七节 关联交易......21
第五章 董事会...... 23
第一节 董事......23
第二节 董事会......26
第三节 董事会秘书......30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32
第七章 监事会...... 33
第一节 监事......33
第二节 监事会......34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36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和利润分配......36
第二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37
第九章 通知...... 38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39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39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40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42
第十二章 信息披露......42
第十三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43
第十四章 附则...... 4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北京乐汇天成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由北
京乐汇天成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限公司”)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并采取发起方式设立。经北京市顺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369635843X6)。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27 日在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第三条 股份公司注册名称:北京乐汇天成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南彩镇彩祥东路 9 号-1。
第五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
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的选任可以由单独或合计持有 1%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名,并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任命或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的选任和变更,可以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或更换。
第六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
受。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七条 股份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00 万元。
第八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
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公司与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股东可以依据本章程起诉公司;公
司可以依据本章程起诉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依据本章程起诉股东;股东可以依据本章程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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