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1-25 15:33:03 股吧网页版
华亨股份:公司章程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25


证券代码:837995 证券简称:华亨股份 主办券商:湘财证券
江西华亨宠物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343 万元,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公司股
份总数为 5343 万股。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四条 在公司中,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五条 公司遵守产品安全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维护公共利益,保障生产及产品安全、维护员工与其他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

第六条 公司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将生态环保要求融入发展战略和公司治理过程,并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特点和实际情况,承担环境保护责任。

第七条 本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八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如与法律、法规的规定相抵触,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九条 公司注册名称:江西华亨宠物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JIANGXI HUAHENG PET FOOD CO.,LTD.

第十条 公司住所:江西省九江市瑞昌黄金工业园南区东环路。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经营范围:宠物食品、用品、玩具及皮革制品、棉麻塑纺织
品,机械及电气机械设备、金属及非金属矿产品、农畜产品收购、批发、调拨及进出口贸易(以上项目中需取得经营许可或经营资格的,在未取得许可或审批前不得经营)。

第十二条 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变更经营范围,并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第四章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式,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

公司发行的所有股份均为普通股。

公司股票采用纸面形式的,应当载明: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的日期或者股票发行的时间;

(三)股票种类、票面金额及代表的股份数;

(四)股票的编号;

(五)《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要求载明的其他事项。

公司股票由董事长签署。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要求高级管理人员签署的,还应当由高级管理人员签署。公司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在股票上的签字也可以采取印刷形式。公司股票经加盖公司印章或者以印刷形式加盖印章后生效。在股票上加盖公司印章,应当有董事会的授权。

在公司股票无纸化发行和交易的条件下,适用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的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存管。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六条 公司系由江西华亨宠物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
整体变更的股份有限公司。各发起人净资产折股情况如下:江西华亨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550 万股、周青标 1923 万股、瑞昌市中联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200 万股、周玮玮 140 万股、周群 140 万股、周仙花 25 万股、吴竹青 10 万股、
周平晋 5 万股、周慧萍 5 万股、鄢玉萍 2 万股。

第十七条 公司依据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提供的凭证建立股东名册。股东名册是证明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充分证据。

第十八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十九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会分别……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