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0
公告编号:2025-027
证券代码:837998 证券简称:奥华电子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西安奥华电子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25
年 11 月 18 日审议并通过《关于提名独立董事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5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提名吴清洲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至第三届董事会任职期限届满之日止,本次任免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郭振希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至第三届董事会任职期限届满之日止,本次任免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命原因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增强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独立性和 客观性,并充分保护公司全体股东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会审议,决定提名吴清洲先生、郭振 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吴清洲先生,1973 年 3 月生,中共党员,毕业于烟台师范学院政治教育系,大学
本科。2000 年 8 月至 2002 年 1 月,任职于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任实习律师、专职
律师;2002 年 2 月至 2013 年 7 月,任职于山东新和律师事务所,任专职律师;2013
年 9 月至 2023 年 12 月,任职于山东华赛律师事务所,任主任;2024 年 2 月至今,任
公告编号:2025-027
职于北京高朋(青岛)律师事务所,任主任。
郭振希先生,1972 年 3 月生,毕业于山东经济学院会计专业,注册会计师、税务
师、资产评估师。1991 年至 1997 年,任崂山区内衣针织厂及下属三产企业会计;1998
年至 2007 年,任青岛华纱印染有限公司及所属商贸公司会计;2008 年至 2018 年,任
职于青岛振青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任项目经理;2019 年至今,任职于青岛铭达会 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任高级项目经理。
二、任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提名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独立董事的提名与任命,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对公司完善 治理结构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和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西安奥华电子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西安奥华电子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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