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5
公告编号:2025-041
证券代码:837998 证券简称:奥华电子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西安奥华电子仪器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
金占用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西安奥华电子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全体股东及公司债权人的合法利益,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 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 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西安奥华电子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控股股东指持有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股东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 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本制度所称的关联方根据公 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规定确定。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一)经营性资金占用: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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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相互提供劳务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指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垫付各种款项;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以有偿或无偿的方式,直接或间接地拆借资金;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代偿债务;控股股东不及时偿还公司承担对其的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务;及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公司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使用资金;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等。
第四条 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关联方之间进行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 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的资金占用
第五条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必须严格
按照《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进行决策和实施。发生关联交易行为后,公司应及时结算,不得形成非正常的经营性资金占用。
第六条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
中,应当严格限制占用公司资金。公司不得以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预付投资款等方式将资金、资产和资源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使用,也不得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第七条 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关联方使用:
(一)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使用;
(二)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
(三)委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
(四)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
(五)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偿还债务;
(六)监管机关及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资金占用方式。
第三章 公司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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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负有法定义务
和责任,应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职,切实履行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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