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2
公告编号:2026-012
证券代码:837998 证券简称:奥华电子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西安奥华电子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西安奥华电子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西安奥华电子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相关议案,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遵循自愿、公平的商业原则,交易价格系参照市场定价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定价公允。相关交易为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实际经营的正常需要,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相关议案,我们认为,本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立足公司发展战略、实际经营情况及2026年度经营规划制定,符合公司实际与长远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对本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有效规范。
三、《关于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相关议案,我们认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被提名人员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符合任职资格要求,能够胜任相关岗位工作,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
公告编号:2026-012
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于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相关议案,我们认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被提名人员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符合任职资格要求,能够胜任相关岗位工作,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西安奥华电子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郭振希、吴清洲
2026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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