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22
证券代码:838006 证券简称:神州优车 主办券商:中金公司
神州优车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推动公司健康发展,神州优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福建优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优车产业基金”)或其子公司(以下简称“受让方”)转让其所持参股公司河北幸福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39.25%股权,预估转让对价总额为人民币 250,000,000 元(最终以评估值为准)。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目标公司股权。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二条 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公众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触及本条所列指标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相关要求办理。
第三十五条 计算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比例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成交金额为准;出售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该股权的账面价值为准。
……
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公司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17,107,825,942.04 元 , 净 资 产 额 ( 不 含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 为 人 民 币
10,084,633,430.69 元。目标公司股权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的账面价
值为人民币 237,569,994.37 元,经计算未达到《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的标准。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
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经无关联董事表决,3 票同意,1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董事未投票。回避表决情况:关联董事陆正耀、王培强回避表决。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除了需经交易各方的内部权力机关审议通过之外,本次交易需办理相关政府部门的各项登记、备案或报告等手续(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事前或事后手续)。
(六)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七)交易标的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属于消费金融公司
交易标的不属于类金融行业。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目标公司股权。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福建优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文武砂镇文新街北 31 号 8 号楼 101 室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文武砂镇文新街北 31 号 8 号楼 101 室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实际控制人:黎辉
主营业务:从事对非证券类股权投资,委托对非证券类股权进行管理及咨询
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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