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24
公告编号:2020-019
证券代码:838006 证券简称:神州优车 主办券商:中金公司
神州优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4 月 24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118 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电话会议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0 年 4 月 21 日以电子邮件或其他有效
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陆正耀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董事 Weiss Fung Kuen CHAN 女士因时差原因缺席,委托董事陈良芸女士代
为表决。
董事王培强先生、陈雷先生、华山先生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二、议案审议情况
公告编号:2020-019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 Amber Gem Holdings Limited 或其关联方转让所
持参股公司部分股份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优化公司债务结构,保障公司资金安全,公司拟以每股 3.40 港币的价格
向 Amber Gem Holdings Limited 或其关联方转让其所持参股公司神州租车有限
公司(股票代码 699.HK,以下简称“神州租车”)不超过 264,080,384 股股份(转
让对价约定不超过 115,817,260 美元,最多交易数量以 1 美元兑 7.7525 港币之
汇率计算;持股比例最多为 12.46%)。本次交易的交割受制于先决条件的满足,转让所得价款优先用于偿还公司相应的股份质押借款。本次交易既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也不构成关联交易。
为确保本次交易的顺利实施,公司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一切事宜,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与本次交易相关事宜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议案所涉事项,已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经部分董事提议,并出于谨慎的考虑,公司拟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1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发布的《神州优车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2 票;弃权 0 票。
反对/弃权原因:2 名董事认为,本次交易的价格不能真实地反映神州租车价值。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形。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议案1.议案内容:
公司拟于 2020 年 5 月 9 日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将《关于公
公告编号:2020-019
司向 Amber Gem Holdings Limited 或其关联方转让所持参股公司部分股份的议
案》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形。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神州优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神州优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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