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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14 23:20:06 股吧网页版
今奥科技:公司章程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14


证券代码:838017 证券简称:今奥科技 主办券商:华安证券
杭州今奥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一、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9 月 2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修订<公
司章程>的议案》,并于当天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 )上披露了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2025 年10 月 14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修
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杭州今奥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
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章程必备条款》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由有限公司整体变更
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106798859401。

第三条 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2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
全国股转系统”)挂牌。

第四条公司注册名称:杭州今奥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公司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 1338 号 A 幢

602-603 室。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500 万元。

第七条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为代表公
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

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
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
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二条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

第十三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
人、董事会秘书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十四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
。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范围

第十五条 本公司经营范围为:服务:计算机软件,硬件系统、地理信息系统、信息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系统集成、成果转让;批发、零售:计算机及配件;工程监理、工程测量、工程测绘,土地调查勘察,土地、城市、空
间规划设计,承接档案数字化建设工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申请登记前报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六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
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认购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支付相同价额。

公司依据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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