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4-18
公告编号: 2018-24
证券代码: 838018 证券简称: 大可股份 主办券商: 海通证券
黑龙江大可公路养护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一、变更概述
(一) 变更日期: 2017 年 12 月 31 日
( 二) 变更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
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
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 1)自 2017 年 1 月 1 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
补助》(财会〔 2017〕 15 号)相关规定,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 2)自 2017 年 5 月 28 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
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及终止经营》(财会〔 2017〕 13 号)相关
规定,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 3)自 2017 年 1 月 1 日采用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告编号: 2018-24
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 2017〕 30 号)相关规定。
( 三) 变更原因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变更。
二、 表决和审议情况
( 一) 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
通过 《关于黑龙江大可公路养护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 二) 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
通过《关于黑龙江大可公路养护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 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
项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
五、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告编号: 2018-24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变更,本次会计政策
的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按照财政部的要求
时间开始执行前述会计准则,前述新修订准则的采用未对公司财务
报表产生影响。
七、 备查文件目录
(一)《黑龙江大可公路养护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决议》
(二)《黑龙江大可公路养护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决议》
黑龙江大可公路养护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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