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14
公告编号:2025-010
证券代码:838020 证券简称:科德科技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广东科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5 年
3 月 12 日审议并通过:
任命李传福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与第四届董事会相同,本次任免尚需提交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任命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胡小丽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职期限与第四届董事会相同,自 2025 年 3 月
12 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命原因
鉴于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任命李传福先生为公司董事,聘任胡小丽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胡小丽女士,1986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
级会计师。2009 年 11 月至今任广东科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财务总监。二、任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公告编号:2025-010
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新任财务负责人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会计专业知识背景并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
(一)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任命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正常发展的需要, 有利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广东科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广东科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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