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03-23
公告编号:2017-003
证券代码:838021 证券简称:捷众股份 主办券商:上海证券
捷众广告(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捷众广告(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7年3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3月1日以书面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毛海春主持,本次董事会应出席会议的董事五人,实际出席董事五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内容: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议案表决情况:五票同意,零票弃权,零票反对。
回避表决情况:无。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建立<年报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公告编号:2017-003
议案内容:为进一步提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相关责任人员的问责力度,提高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确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在年报披露工作中全面、认真履行职责,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制定了《捷众广告(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年报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该制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www.neeq.com.cn)平台披露的《捷众广告(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年报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公告编号2017-004)。
议案表决情况:五票同意,零票弃权,零票反对。
回避表决情况:无。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议案内容:公司定于2017年4月10日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www.neeq.com.cn)平台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17-005)。
议案表决情况:五票同意,零票弃权,零票反对。
回避表决情况:无。
公告编号:2017-003
三、备查文件
《捷众广告(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捷众广告(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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