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12-19
安徽商信政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2月17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许建兵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时间、方式和召集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5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0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期限短(不超过一年)的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理财产品。
500.00万元(含5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方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许建兵为第二届董事会成员》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于2018年12月13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提名许建兵先生为公司的第二届董事会董事成员。任期三年(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经核查,许建兵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为了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第一届董事会的现有董事在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方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名费维进为第二届董事会成员》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于2018年12月13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经核查,费维进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为了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第一届董事会的现有董事在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方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名佘俊秀为第二届董事会成员》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于2018年12月13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提名佘俊秀女士为公司的第二届董事会董事成员。任期三年(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经核查,佘俊秀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为了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第一届董事会的现有董事在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方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冯伟为第二届董事会成员》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于2018年12月13日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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