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4-17
皓月医疗系统(大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6月3日上午9:00。
预计会期0.5天。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5月31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3.本公司聘请的辽宁法大律师事务所律师。
(七)会议地点
大连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火炬路32号创业大厦A座902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董事长杨峰先生代表董事会做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规定编制的《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议案
董事会根据规定,编制《<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四)审议《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编制的《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公司根据经营计划编制的《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六)审议《关于提名杨峰继续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成员已于2019年1月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届董事会提名杨峰继续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止。杨峰不是失信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七)审议《关于提名林枫继续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成员已于2019年1月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
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止。林枫不是失信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八)审议《关于提名赵庆华继续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成员已于2019年1月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届董事会提名赵庆华继续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止。赵庆华不是失信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九)审议《关于提名曲晓君继续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成员已于2019年1月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届董事会提名曲晓君继续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止。曲晓君不是失信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十)审议《关于提名王勇继续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成员已于2019年1月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届董事会提名王勇继续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止。王勇不是失信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十一)审议《关于提名鲍齐国继续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成员已于2019年1月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届董事会提名鲍齐国继续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止。鲍齐国不是失信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十二)审议《关于提名柳琳继续担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议案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届监事会提名柳琳继续担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届满止。柳琳不是失信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
(十三)审议《关于提名王颖继续担任公司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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