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6-13
公告编号:2019-013
证券代码:838029 证券简称:皓月医疗 主办券商:信达证券
皓月医疗系统(大连)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皓月医疗系统(大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了《皓月医疗系统(大连)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19-009),并于2019年5月31日披露了《皓月医疗系统(大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19-010),公司定于2019年6月24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临时议案的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收到了公司控股股东大连皓月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3,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00%)以书面形式提交的《关于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的提案函》,提请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作为临时议案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一并审议。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6月13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
公告编号:2019-013
告》(公告编号:2019-012)。
三、董事会关于此次增加临时议案的审核意见
经董事会审核,该议案的提案人资格、议案时间及议案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议案具有明确主题和具体的审议事项,且在股东大会的审议权限范围内,故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议案作为临时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除增加上述临时议案外,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其他事项不变。
四、调整后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如下:
(一)审议《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四) 审议《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六)审议《关于提名杨峰继续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七)审议《关于提名林枫继续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八)审议《关于提名赵庆华继续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九)审议《关于提名曲晓君继续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十)审议《关于提名王勇继续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十一)审议《关于提名鲍齐国继续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十二)审议《关于提名柳琳继续担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十三)审议《关于提名王颖继续担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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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十五)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的提案函》
特此公告。
皓月医疗系统(大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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